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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決定在全國范圍內聯合開展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安全專項整治,著力解決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存在的突出問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三部門聯合印發了《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此次專項整治為期半年,主要針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運輸環節的罐區、庫場、堆場等儲存場所,涉及儲存場所未取得合法規劃手續、未經過正規設計、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五到位”不落實等11項重點整治內容。根據《方案》,5月至7月是安全風險隱患摸底及企業自查自改階段,相關企業要全面開展自查工作,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建立臺賬并及時整改;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要制定有效的風險管控措施,落實責任,限期整改;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必須立即停產。
8月至10月,省、市、縣級安全監管、交通運輸部門和各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將組織專業力量,督促涉及危險化學品儲存的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隱患。